长春市国资委稳步推进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
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旭阳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长春市国资委控股的唯一工业企业,是省、市政府重点支持的四大汽车零部件企业之一,拥有17家分(子)公司的股份制企业,职工2200多人,资产总额15.8亿元,股东分别为长春市国资委、宁波华友置业有限公司、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和长春市手工业合作联社,其中,市国资委持有集团42.5%股份。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外部竞争压力的日趋加大,旭阳集团企业内部体制机制的一些问题逐步显现,企业发展进入瓶颈期。鉴于此,市国资委按照中央、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换旭阳集团的经营机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加快旭阳集团发展步伐,拟以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激发旭阳集团发展活力,为持续深化我市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一、深入研究论证,明确改革思路
市国资委成立了旭阳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专业咨询机构——中美嘉伦国际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改革咨询服务,开展全方位调研,综合考虑旭阳集团现状、历史遗留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式以及战略投资者条件等因素,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旭阳集团具备了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条件。在全面论证的基础上,明确了此次旭阳集团改革总体思路,即:按照国家、省、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以及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要求,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为原则,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谋求企业发展为导向,依法依规履行改革程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国有股份,引入行业关联度高、具有一定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为旭阳集团提供未来发展所需的战略资源,促进旭阳集团做强做优做大。
二、依法依规操作,稳妥推进改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此次旭阳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严格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内部决策。旭阳集团对本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形成书面决议,同意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国资委委派股东代表,按照规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二是制定通过方案。中美嘉伦编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市国资委层面讨论并对方案进行论证,同时,征求发改、工信、财政、人社等政府相关部门对方案的意见,邀请7名专家对方案进行进一步论证,并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决策咨询委法律组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旭阳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市国资委内部决策进行通过,并上报市政府。三是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组织旭阳集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旭阳集团实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后,作为确定旭阳集团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依据,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开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四是挂牌交易。选择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挂牌;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受让意向登记、受让方资格审查、确定受让方;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支付交易价款。五是变更登记。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变更国有产权登记;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总结做法经验,拓展改革空间
市国资委以国有股权存量转让方式,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市国资委持有的旭阳集团37%的股权(4440万股股份),让渡国有控股地位,引入行业关联度高、具有一定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吉林省吉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旭阳集团进行改革重组,旭阳集团从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变更为国有参股企业。股权转让后,市国资委持有旭阳集团股权由42.5%减持到5.5%(660万股股份),并由市国投集团代持。改革后,旭阳集团及时调整确定了拓展汽车零部件市场、延伸产业链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发展规划。通过此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旭阳集团进一步建立起了规范协调、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适应市场化竞争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了市场化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在推进旭阳集团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市国资委着重把握好“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规范操作灵活处理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争取国有权益最大化;二是坚持审慎选择战略投资者,确保企业战略发展和区域产业布局的统筹兼顾,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以优化企业治理为核心,使企业在新机制下焕发更大的发展活力。通过深化旭阳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国有资本布局,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