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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伦原创】当前金融环境下的国有建筑企业产融结合之路

浏览量:2197 发布时间:2018-07-09

一、当前金融环境分析

目前,金融业改革全面深化,金融市场逐步开放,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日新月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增强。中国人民银行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继续做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改、地下管廊、船舶、铁路、流通、能源等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首次被纳入G20议程,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下一步将贯彻实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强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放宽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PPP等可行投资模式,这有利于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有助于适度扩大总需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随着银行、金融租赁以及公募基金发行等业务的准入条件放开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我国金融环境正逐步开放,这为实体企业新设或并购参股金融企业,发展金融业务营造了适宜的环境。

二、产融结合基本概念

产融结合是指产业与金融业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通过参股、持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结合或融合。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从而提升资本运营档次的一种趋势。由于在我国现行制度框架下,金融业投资的客体受限,所以目前我国大型集团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只能是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单向融合、协同,即“由产而融”。

三、国有建筑企业产融结合必要性及现状从资本的逐利本性角度来看,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我国的实体经济遭遇发展瓶颈,投资资金需要寻求适合的投资标的,这就使得资金的投资方向必然从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的实体经济转向投资收益较高的金融行业。从我国政策环境的角度来看,《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需要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还要求试点企业创新资本运营模式,将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相结合,推动优势产业板块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国有资本良性循环。创新投资进入方式,吸收国内外投资,以基金投资模式做优做大增量。从行业环境的角度来看,金融环境的逐步开放为实体企业探索产融结合营造了适宜的环境。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国有企业保增长的压力在逐渐增大。“两金”数据不断攀升,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费用增长过快,是国有企业尤其是工程建筑类企业面临的主要困境。虽然这类企业的资产规模很高,但在经济下行周期下将面临巨大的折价风险,如果不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或金融模式改革,这类企业将存在陷入新一轮困境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间的竞争已经从单一片面的竞争上升到多元立体的竞争,国有建筑企业具有良好的产业资本和规模经济优势,通过产业和金融的多元化经营,可以实现突破性的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因此,在资本逐利、政策引导、金融环境开放以及企业自身保增长求发展强竞争的内在动力背景下,产融结合是国有建筑企业走出困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巴曙松提出,在当前环境下,国有企业进行产融结合可以取得如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收益;二是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经营风险;三是获取产业与金融协同效应,增强竞争优势;四是形成集团金融资本控制,增强凝聚力。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八大央企建筑集团均开展了金融业务,领域集中在财务公司、资产管理、融资租赁、基金等范围,其中中国交建、中国中铁以及中铁建结合自身特色,走出了各有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

(一)产融结合的模式四、产融结合的模式和金融业务选择
参股或控股金融机构,是产融结合的主要模式。参控股金融机构的主要途径有四种:包括独家或多家联合发起设立;借增资扩股之机参扩股;直接或利用关联企业去控股金融机构;借原股东退出之机受让金融机构的股权等。

(二)金融业务选择

1、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政府监管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按照公司法并经工商管理机构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是为集团企业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开展内部协同及拓展母公司财务管理服务而设立的融“资金结算”、“筹资融资”、“投资理财”、“顾问服务”为一体的内部产融结合平台。财务公司的优势在于,首先财务公司不仅可以利用“结算功能”,开展内部“供应链融资”,在产业链之间转移、配置资源,而且可以运用“信贷功能”实现跨产业链的资源配置,为集团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内部资产重组提供支持。其次,财务公司可以参与市场交易实现货币增值。再次,财务公司可以把握动态信息提升风控能力。但是以财务公司作为产融结合平台也同样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准入门槛高,设立财务公司必须符合诸多资格条件,并通过政府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二是运行成本高,财务公司需要按照金融业设置机构,制定业务和控制流程,不仅增加人员成本,而且因为拥有法人资格,还会产生显性税务成本;三是作为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中受金融行业监管及各类审慎性指标约束。总体来说,国有建筑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大、资金结算频繁、资金管理需求大,设立财务公司利大于弊。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八大央企建筑企业均已设立财务公司,也印证了此观点。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商业银行因其广泛的职能,使得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商业银行已经呈现出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设立商业银行必须具备业务经营所需的自有资本,并达到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最低资本要求;必须照章纳税;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新设商业银行难度极大,建议国有建筑企业以参股的形式介入。

3、证券公司

投资证券公司,则既可以利用证券公司的业务功能,为集团的资本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也可以通过分享证券行业丰厚的利润,获得高额回报。但投资证券公司需要大量资金,对于以实体产业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参股的方式介入。

4、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够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实体的,优势鲜明。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等,对于产权清晰并具有稳定收益来源的资产,一般都可以通过信托设计资产证券化方案。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来说,高速公路、经营性市政工程、持有型物业、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及其收益权比较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因此,这类企业可以把信托公司作为重点发展的金融业务。

5、保险(经纪)

保险资金过去只能依靠银行拆借利息或间接投资有限范围内的项目,但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的发布,放宽了保险资金可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行业范围,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PPP模式)等可行投资模式,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更加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同时,保险资金期限长、收益稳定的特征与基础设施项目非常匹配。因此,国有建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保险资金优势投资工程项目。但是,保险的准入门槛较高,直接成立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难度,建议以参股或收购的方式介入。

6、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的一种运作方式是根据租赁需求,租赁公司购入设备租赁给使用方,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资金担保;另一种方式是评估并出售给租赁公司某设备,租赁公司再将设备回租,使使用企业可以转为轻资产模式运行。金融租赁公司的优势是在资金富余情况下,可以购买大型设备租给别人使用,获取租赁相关收益。弊端是资金占用严重,不利于资产快速周转。随着融资租赁业高速发展,相关行业政策相继出台,监管措施更加透明、完善。政策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金融租赁公司。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在“两金”占用比处于可承受范围内时,可以重点考虑成立金融租赁公司。

7、基金

基金基本上可以分为证券基金、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三大类别。不同类别的基金与集团企业发展的关联程度也存在着显著差异。证券基金由于资金定向投往证券市场,所以跟国有建筑集团企业的业务整体关联程度不大;产业基金帮助企业集合资金、吸收资源、投资重点项目,有利于企业借助基金杠杆发展工程建筑业务及战略转型;风险投资基金有利于传统企业培育高新产业,帮助提高企业的孵化和资本运作能力。结合企业业务实际和发展需求,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是更适合国有建筑企业深化产融结合的基金类别。

8、担保

担保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相较于其他金融企业,成立的门槛较低。担保公司一方面可以为集团内单位提供融资担保,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对外开展担保业务,获取担保收益。但是从当前担保行业环境来看,行业监管严厉,担保业务规模受企业净资产约束,平均担保费率水平低,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并不匹配,因此不太适合国有建筑企业深度介入,可以考虑以小股东参股的形式进行探索。

9、资产管理

从一般意义上讲,资产管理是指所有者将其合法拥有资产(既可以是货币资产,也可以是实物资产)的运作与管理权以合法的形式委托给具有专业运作管理能力的机构和个人,以期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率。资产管理主要可分为两类:金融资产管理和非金融资产管理,而其共性在于通过对实物、金融、公共资产的获取、经营、处置,实现价值的提升。

对于国有建筑企业来说,前期的投资建设为企业形成了大量的资产,而资产价值的发挥在于后期的管理。此外,随着PPP模式的推广,工程建设后期的资产管理和经营将成为项目投资和重点,也是投资项目获取投资收益的关键环节。国有建筑企业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此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和运营,将有利于发挥资产价值最大化。因此,资产管理公司适合国有建筑企业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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