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沿】江苏国资:分类改革、分类监管、协同发展
一、江苏国资概览
截至2022年末,江苏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402.1亿元,利润总额429.6亿元,上缴税费215.6亿元。
净资产收益率3.8%,高于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徐工集团、徐矿集团、江苏交控、国信集团、华泰证券等一批省市国企跻身全国同行业前列。其中:
——徐工集团在工程机械行业连续32年位居国内第一,稳居全球前三;
——江苏交控、徐矿集团、苏州轴承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企业,徐工有限“基于战略的‘315’全面预算管理”入选标杆项目;
——江苏租赁、无锡一棉入选全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
——无锡华光环保和扬州联环药业入选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江苏交控入选全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合典型,其投资建成高速公路超5000公里;
——铁路集团在建项目投资总额2445亿元,全省高铁里程位居全国前列,“轨道上的江苏”主骨架基本形成;
——国信集团、徐矿集团以全省12.4%的电力装机供应了全省14%的用电量;
——农垦集团夏粮总产量连续4年超11亿斤,省内良种市场贡献率超50%。
二、三类公司划分
一是聚焦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2017年8月,选择国信集团作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经验。
目前国信集团聚焦主业,做强能源,做优金融,已发展成为江苏最大的综合能源集团、江苏重要的金融投资平台。
2018年7月,出台《江苏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心选择3户市属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
1、南京新工集团:
重点打造以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为核心的产业体系,持续加大产业布局领域的投资力度,近3年完成主业投资超100亿元。
2、徐州国投集团:
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2022年全资、控股光伏电站13个,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突破500MW。
3、江苏悦达集团:
重点发展汽车制造、新能源等产业,多款新能源车实现量产,近3年在汽车制造方面投资36.5亿元,在新能源电池、储能、光伏等方面投资5.1亿元。
二是打造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平台,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目前,江苏国有企业中具有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的试点企业共有2户。
1、国信集团:兼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职能。
在资本运营方面,重点是探索新兴产业投资模式,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母子基金联动等方式,积极介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近3年,国信集团管理的基金向新能源、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累计新增投资42亿元、投资项目69个。
加大非主业资产运营和处置力度,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处置不良资产。2020年,国信集团所属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完成与央企华侨城集团所属华东投资公司重组整合,成功处置非优势业务。
2、无锡国发公司:
作为专门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的试点企业,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等形式,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发起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产业升级等基金,引领和带动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地;
参与市属国有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二级市场增持等,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获取投资回报。
2022年,无锡国发公司管理基金共完成投资股权项目81个、投资总额约30.32亿元,国调基金二期完成股权投资项目19个、出资总额约98.83亿元。
协同国联集团,联合上市公司闻泰科技在无锡发起设立100亿元国联闻泰5G通讯和半导体产业基金,助力无锡集成电路及5G产业发展。
三是加大力度推进重组整合,做强做优做大产业集团公司。
2017年以来,相继组建了港口集团、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环保集团、沿海输气管道公司、联合征信公司、国际货运班列公司、储备粮管理公司、种业集团,整合省属酒店资源注入金陵饭店集团。
2023年,启动江苏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康养集团组建工作。特别是江苏省属贸易企业重组整合,这次改革涉及5户企业、4户上市公司,是江苏省属企业历史上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重组,主要的目的就是打造服务江苏实体经济发展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世界一流企业。
三、分类优化监管
一是分类授权放权。
2020年,修订印发《江苏省国资委审批事项清单(2020年版)》,累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9项,保留15项,精简幅度达56%。
2022年,印发《江苏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分别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等不同类型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并要求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同步开展授权放权,形成清单。
二是分类考核提质增效。
针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模式,对所持股企业考核侧重于执行公司战略和资本回报状况;
针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财务管控模式,对所持股企业考核侧重于国有资本流动和保值增值状况;
针对产业集团公司,进一步区分为商业一类、二类和公益类,以“一利五率”考核指标体系为基础,分类确定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三是强化跟踪督导。
在精准授权放权基础上,强化对授放权的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调整授放权事项和范围。
出台《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江苏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及调整方案实施事前审核”,明确全面预算调整的具体情形。
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明确江苏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主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由江苏省属企业选聘转变为省国资委自主选聘,进一步加强出资人监管,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以上改编自《《坚持分类改革 加强分类监管 着力构建“三类公司”协调发展格局》,国资报告,2023年8月)